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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B00172003——2015
耐內壓力測定法
本法適用于藥用玻璃容器耐內壓力的測定。
根據儀器設備的種類不同,測定方法分兩種。
第二法 在預定的恒速下增加內壓力的試驗
儀器裝置 耐壓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供試品應在懸掛條件下進行試驗,瓶口應很容易夾在試驗儀器上;試驗時為保證加壓介質無泄漏,壓頭和瓶口封合面之間必須有彈性物質密封,接觸面應有足夠的壓力以防止在加壓過程中介質的泄露;試驗設備應具有能按0.4MPa/s±0.1MPa/s的速率增加液壓的裝置,直至容器破裂或達到預定指標,增壓速率的重復性為2%;能顯示試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時的壓力值和試驗達到要求規定值的裝置;儀器應具有一個表明恒速加壓和固定時限持壓之間關系的裝置。
注:恒速增壓與固定時限(保持60秒)壓力之間關系如下:
PR=1.38P60+0.1783
式中 PR為實際壓力值,MPa
P60為恒壓保持60秒壓力值,MPa。
測定法 與第yi法的要求基本相同。根據實驗的類型選擇下列任一種實驗步驟。
通過性試驗:按0.4MPa/s±0.1MPa/s的速率增加試驗壓力,直到達到預定的壓力值。
破壞性試驗:按0.4MPa/s±0.1MPa/s的速率增加試驗壓力,直至容器破裂為止。
結果表示
通過性試驗:實驗中使用的壓力和容器破裂的數量以及破裂時的相應壓力值。
破壞性試驗:*破裂時的壓力以及在此壓力下破裂的瓶子數;達到預定百分數所需的壓力,以接近與0.01MPa表示;平均破裂壓力和標準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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